要孩子,上播种网
首页 bozhong logo
胎儿(40周)
新生儿
婴儿(0~1岁)
幼儿(1~3岁)
学龄前
出生
备孕 孕早期 孕中期 孕晚期 分娩 月子 产后
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

今后北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在正常工作日内举办各类收费“兴趣班”、“园中班”。北京市教委昨天向全市各幼儿园园长通报了《关于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“兴趣班”管理的通知》,严格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。

市教委学前处负责人介绍,目前,社会上有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幼儿园的房舍举办绘画、英语、珠心算等多种名目的“兴趣班”,甚至有些幼儿园为获取经济利益举办“园中班”,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。市教委调查发现,这些“兴趣班”不外乎健康、科学、语言和艺术四类内容,而这些都是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,在正常教学时间内,将其交给别的机构完成,不仅属于乱收费行为,还使幼儿园教师产生惰性,无心教学研究。目前,很多幼儿园的音乐课、绘画课已经多年不出成果。

《通知》要求:今后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名,在正常工作日内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举办“兴趣班”,另外收取费用。在业余时间举办收费“兴趣班”的幼儿园,要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,同时必须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,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向家长公示。

各区县教委将对此进行专项检查。占用日常教学活动时间的收费“兴趣班”已到期的不得重新开班,未到期的截止到8月31日;对违规经劝告不停办的进行降级降类处罚。

学龄前(3-6岁)百宝箱

学龄前(3-6岁)的推荐帖子

更多>